7月3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召开 2021年乡村建设评价工作部署暨培训视频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部署2021年乡村建设评价工作,并开展集中培训。202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在27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选择81个样本县开展乡村建设评价工作。
会议指出,乡村建设是乡村振兴的重要载体,乡村建设评价是推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重要抓手。当前,乡村建设取得了很大进展,农村面貌有了明显改善,但在农房和村庄建设、环境宜居程度、县城综合服务水平等方面还存在突出问题和短板,城乡之间差距明显。要通过以县域为单元开展乡村建设评价,全面掌握乡村建设状况和水平,深入查找乡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帮助各地顺应乡村发展规律推进乡村建设,提高乡村建设水平,缩小城乡差距,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会议要求,要深刻认识乡村建设评价工作的重要作用,精心组织开展乡村建设评价工作。广泛开展问卷调查,全面了解农民群众对乡村建设的满意度,查找农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和短板。选择乡镇和村庄开展实地调研,进村入户对农民群众、村干部进行访谈,深入了解农房和村庄建设管理、乡村风貌等情况。综合运用大数据分析等现代化技术手段方式采集数据,全面了解乡村建设状况和水平。基于多渠道采集的数据和调研了解的情况,从城乡差距、农民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综合研判,分析评估乡村建设水平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形成乡村建设评价报告。
会议强调,各省(区、市)和样本县要注重成果应用,充分运用评价成果,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解决乡村建设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并将评价成果作为编制“十四五”乡村建设相关规划、制定有关政策、确定乡村建设年度计划和项目的重要依据,不断提高乡村建设水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张小宏出席会议并讲话,有关专家作了培训,陕西省合阳县人民政府负责同志交流发言,部机关司局、部属事业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同志、样本县所在地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同志、样本县分管负责同志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省级专家团队成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中国城镇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