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中国组织人事报社、组织人事报社
二、活动期限
2018年7月—2018年12月31日。
三、主题与内容
本次案例征集评选活动以“强化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加强城市基层党建系统建设和整体建设,推动城市基层治理现代化”为主题,其内容范围如下:
1.聚焦转职能、赋权力、调机构、建队伍,发挥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强化统筹协调和服务功能,推动街道社区管理体制创新;
2.在党的领导下,积极探索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有效途径,推进城市基层治理体系建设,把政治、组织、能力、机制“四个引领”落到实处;
3.树立“全域党建”理念,加强区域统筹,推进街道社区党建、单位党建、行业党建互联互动、共建共享,条条和块块双向用力,构建“公转带自转、自转促公转”的协调运行机制;
4.推进商务楼宇、各类园区、商圈市场、互联网业等新兴领域党建,探索不同类型的特定功能区域城市党建整体建设创新模式;
5.健全市、区、街道、社区党组织四级联动体系,发挥“动力轴心”作用,特别是增强市、区两级党委在城市基层党建中的领导力、组织力、牵引力;
6.推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在城市基层党建、城市基层治理中的广泛运用,打通上下联动的信息渠道,创新党建工作载体,提升服务水平;
7.加强对城市基层党建的组织领导,构建有关部门和行业系统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案例征集要求
1.政治性。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现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政治方向与政治观点正确。
2.真实性。案例要来自城市基层党建的真实实践,严禁弄虚作假,杜绝把工作计划和要求作为工作经验和实效。
3.创新性。案例要围绕破解城市基层党建、城市基层治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在理念方法、体制机制等方面有创新突破。
4.实效性。案例要对城市基层党组织提升组织力具有明显的推进作用,得到了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认同。
5.典型性。案例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对其他地区、单位具有借鉴意义和应用价值。
五、案例编写体例
1.案例文本一般应当包括如下要素:(1)背景与起因;(2)做法与经过;(3)成效与反响;(4)经验与启示;(5)探讨与评论;(6)重要资料附录。
2.案例文本应当主旨清晰、层次分明、资料翔实、语言生动,富有感染力。
3.案例需提供800字左右的摘要,正文字数控制在5000字以内。
六、申报方式方法
参与人请登录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http://cpc.people.com.cn)“全国城市基层党建创新案例征集评选活动”专题页面,按提示要求,把选送的案例电子版以及案例征集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征集官方网站电子邮箱:csdj@people.cn,有关视频资料、图片、媒体报道扫描件等可同时发送(可登陆https://cela.e-celap.com/html/index.html#/news/newsinfo/196db35e-b39c-4b2a-8be7-3bc4db6e0e1a查看影像资料编辑参考样片及说明)。
七、申报截止时间
2018年10月15日24时。
八、案例宣传展示
1.在人民网设立“全国城市基层党建创新案例征集评选活动”专题页面。
2.主办单位对申报的案例进行初步筛选审核后,在人民网专题页面发布,进行展示。有典型意义的影像资料经审核把关和剪辑后上传中国干部网络学院浦东分院平台供全国有关领导干部学习参考。
3.在每个发布的案例后设置留言板,供广大网友进行案例点评。
4.拟邀请有关城市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负责同志、城市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和有关党建专家在人民网举办系列访谈。
5.中国组织人事报和组织人事报开辟专栏,对申报案例进行展示,请专家进行案例点评,供城市基层组织和党务工作者交流借鉴。
九、案例评审
2018年10月20至11月,采取专家评审的方式,评选出城市基层党建最佳示范案例20个,城市基层党建优秀案例40个。
1.专家评审:主办单位将邀请中央有关部委、全国党建研究会、研究机构的专家和基层一线实际工作者,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案例进行评审并确定最佳示范案例和优秀案例名单。
2.公示名单:评审结束后,名单在人民网征集评选活动专题页面进行公示(公示5天),如有弄虚作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入选的,取消其入选资格。
3.公布结果:公布最佳示范案例和优秀案例名单。
十、活动总结交流与颁奖
2018年12月底前,主办单位在人民日报社举办全国城市基层党建创新案例活动交流总结座谈会,并为案例获奖者进行颁奖。
本次案例征集评选活动所需经费由主办单位承担,不向参与者收取任何费用。其他未尽事宜,请向主办单位咨询。
(责任编辑:中国城镇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