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记者从省安委办获悉:日前省安委办下发通知,安排部署今冬明春全省在建工程施工项目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此次专项检查为期1个月,重点检查工程承包、工程工期、制度落实、应急救援等10个方面内容。
通知明确,要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安全各方责任。各级安委办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对雨雪冰冻时节在建工程安全生产的督导,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职责规定,切实加强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有关行业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行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通知强调,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施工行为。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大对非法违法建设施工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重点打击建设工程不办理立项、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
通知强调,要大力推进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要在辖区、行业工程建设领域继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勘察、设计、建设、施工、监理等工程建设各方建立台账,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在建工程,必须责令立即停工整改,经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通知要求,要严肃查处各类建设施工安全事故。各级政府要依法从严查处每一起建设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对事故负有领导、监督、管理责任的单位和人员,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要健全并落实事故约谈制度,及时将事故教训传达到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发挥事故警示作用,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建设工程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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