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9万个项目通过环评审批5.4万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 生态环境部环评及监督执法正面清单落地见效
实施环评和监督执法两个正面清单制度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为支持企业全面复工复产,生态环境部推出的一项新政。截至5月3日,这项环保新政实施已经整整两个月。两个月来,两个正面清单制度已经全面落地见效。
据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截至4月下旬,26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确定首批纳入正面清单企业名单,涉及企业5.4万家。全国各级环评审批部门共审批2.79万个项目,涉及投资2.4万亿元。更值得关注的是,今年1月至3月,生态环境部部级层面已批或在批的项目有28个,总投资达到5056亿元。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指出,两个正面清单确立的执法工作方向不会改变,执行力度也不会削减,同时,借助落实两个正面清单,生态环境部门将持续优化执法方式,全面提升执法效能,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应急审批2583个防控急需项目
生态环境部发布的两个正面清单涉及环评审批和监督执法。其中,环评审批正面清单提出,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对关系民生且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实施排污许可登记管理的相关行业,以及社会事业与服务业,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业等10大类30小类行业的项目,不再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环评审批正面清单还要求,将环境影响总体可控、受疫情影响较大、就业密集型等民生相关的部分行业纳入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包括《名录》中的工程建设、社会事业与服务业、制造业、畜牧业、交通运输业等多个领域,共17大类44小类行业。
而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则明确,对与疫情防控物资生产和民生保障密切相关的,污染排放量小、吸纳就业能力强的,涉及重大工程和重点领域的管理规范、环境绩效水平高的企业,不进行现场执法检查。
据生态环境部执法局局长曹立平介绍,在执行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过程中,将适度调整行政处罚的方式。特别要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和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对受疫情影响,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且未造成环境危害后果的,可以依法不予处罚。”曹立平说,对因疫情而未按时完成整改的,可以酌情延长整改期限。
“今年1月至3月,生态环境部已批、在批28个涉及铁路、油气开发、煤炭开采、水利工程等项目,涉及总投资5056亿元。”这是近日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公开的一组数据。
这位负责人说,这只是生态环境部部级层面落实两个正面清单,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一个侧面。据介绍,就全国而言,截至3月22日,共为2583个疫情防控急需项目提供环评应急服务保障。此外,各级环评审批部门共审批2.79万个项目,涉及总投资2.4万亿元。2.1万个小类行业项目已享受环评登记表豁免。
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司长刘志全指出,今年把复工复产重点项目和生猪规模化养殖项目纳入“三本”(国家层面、地方层面和利用外资层面的重大项目)台账,其中,生猪规模化养殖有上千个项目已纳入台账。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实施后,全国范围1577个重点生猪养殖项目纳入清单式管理。
5.4万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
两个正面清单新政实施后,生态环境部专门印发《关于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严格落实两个正面清单制度。此后,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对清单企业种类补充完善,细化纳入标准、条件和流程,做好企业筛选审核,打牢实施正面清单基础。据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两个正面清单实施后,32个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均制定印发落实正面清单工作实施方案。
其中,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出台《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工作方案》,在全省范围内推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分类管理,建立省、市(州)、县三级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涵盖企业(项目)590余家。湖北出台《湖北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疫情防控、重污染天气和日常监管3类正面清单。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出台《进一步支持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围绕优化环评审批服务等5个方面,推出26项服务措施。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出台《全省重大项目环评“放管服”工作指导意见》,大力推进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十大千亿级工业产业振兴项目、十二个农业产业项目、脱贫攻坚补短板项目和民生领域项目落地建设。
同时,多地还向社会公示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名单。湖北省首批1423家清单内企业已向社会公示。广西增加具备规划环评的工业园区内企业等3个类别,将3279家企业纳入清单。江西增加处置医疗废物、废水和公共设施运营企业两个类别,进一步明确纳入条件及监管要求。
近日,生态环境部披露,《通知》印发后,26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确定首批纳入正面清单企业名单,涉及企业5.4万家。
精准环境执法提升执法效能
生态环境部推出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其中一个重要目的就是优化监管方式。曹立平指出,按照监督执法正面清单要求,对那些污染轻、风险低、守法意识强的企业少去或者不去,污染重、风险高、守法意识弱的企业要多去,“从而将有限的执法资源集中于主观恶意排污、违法犯罪的企业。”曹立平说。
就监督执法正面清单落地问题,曹立平指出,一方面,生态环境部将加强对地方生态环境部门落实正面清单的指导,把正面清单落实到位。同时,运用科技手段,全面提升执法效能。进一步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测和移动执法等高科技手段,精准发现问题,提高执法工作的精准度。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指出,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后,各地积极探索推行远程执法、非现场执法模式,不断优化执法方式,推动将移动执法、大数据监控、在线数据、数据动态分析等作为正面清单实施期间的主要监管方式,实现分类分级、精准化环境执法,不断提高执法效能。
其中,河北借助生态环境执法指挥调度、分表计电、远程执法抽查、在线监测报警等信息系统,精准发现并锁定违法行为。福建简化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联网信息填报要求,疫情发生以来新增联网企业25家。山东调整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系统,由各市对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在系统中进行标记,将减免企业现场执法检查落到实处。广西推行“执法终端+指挥中心+专家会商+数据融合+无人机侦查+应急联动”六位一体的环境监督执法模式。陕西对免予现场执法检查的企业,通过线上交流、企业传送照片、视频巡查等方式代替现场检查。上海探索网上执法模式,对违法企业举行网上“云听证”。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履职,在对重大环境违法问题和影响疫情防控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的同时,强化执法帮扶,指导帮助企业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防治设施和在线监控设施正常稳定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据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山东启动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稽查暨企业复工复产帮扶行动,将企业复工复产生态环境执法帮扶行动开展情况作为稽查重点。河南对2019年全省26个重点行业绿色排行榜前列的企业,支持优先复工复产,对排名靠后、复工复产难度大的企业,组织环保技术突击队开展“一对一”帮扶。
(责任编辑:中国城镇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