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时有效地为疫情防控保驾护航;根据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特点立法树规;针对群众身边小事“定规矩”“填空白”……记者近日在浙江、山东等地采访了解到,面对疫情防控、区域发展、百姓关切等新局势、新情况和新问题,一批“小快灵”的地方立法率先破题,亮点颇多。
为应对年初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许多地方都采取了及时而严格的疫情防控“非常之举”。但这些举措的边界究竟在哪儿?防控措施的法律依据又从何体现?这些问题直接困扰着政府职能部门,尤其是一线社区乡镇的工作人员。
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启动“紧急立法”。2020年2月7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
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等前提下,《决定》授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临时性应急行政管理措施;明确浙江省各级法院、检察院应当依法严惩各类妨碍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一决定明确了政府的职责和可以采取的防控措施,也厘清了基层社区、单位个人的权利义务,为此后疫情防控常态化打下了法律基础。
浙江是数字经济大省,但当前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缺乏规划引领、低水平重复建设、共建共享程度不高等突出问题也亟待解决。
“在前期立法调研过程中,我们发现数字经济领域需要通过立法来固化和提升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并着力破除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浙江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丁祖年表示,数字经济立法伊始就受到高度关注,仅2020年7月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以来,就征集各种意见建议千余条,并集纳各方观点。
2020年12月24日,《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最终获得通过,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这也是全国首部以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
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方毅认为,《条例》为数字经济产业锚定了坐标和规矩,对于规范和促进数字经济健康、高速和可持续发展奠定了法治基础。
群众身边事也是地方立法保障的重点领域。近年来,在山东淄博的不少社区,现制现售的直饮水机成了方便群众的“新事务”。社区居民喝水方便了,但心里的疑问也不少:经营规范吗?水质达标吗?投诉该找谁?
据了解,现制现售饮用水是新生事物,事关广大群众饮水安全,但缺少针对性法规进行监管。2019年,淄博市着手对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并于2020年4月1日正式实施,对现制现售饮用水的监管作了明确规定。
有了法规依据,当地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局共对369家经营者的1500多台现制现售饮水设备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案件216起,罚款近3万元。
“现在每台直饮水机上都定期公示营业执照、设备清洗、滤芯更换、水质检测等情况,总算喝上了放心水。”淄博市张店区范家新村居民夏田林说,社区住户已经养成了取水之前先看公示信息的习惯。
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翟乃翠说,地方立法就是要不断增强立法针对性和适用性,让一件件地方性法规成为解群众急难愁盼的法律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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