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8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完成修改以来,我国多地相继启动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改工作。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北京、四川、江西等20余个省份完成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计生条例修改,增设育儿假、延长产假等生育支持措施成为亮点。
记者梳理各省份修改后的人口计生条例发现,在假期保障方面,各地主要措施包括增设育儿假、延长产假、婚假,以及增加陪产假、护理假等。
例如,育儿假方面,四川、浙江等地的条例规定,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人每年享受累计10天的育儿假。一些省份支持力度更大,例如,安徽省的条例规定,在子女六周岁以前,每年给予夫妻各十天育儿假。
产假、陪产假等方面,山西省的条例规定,女方在享受国家和本省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奖励延长产假六十日,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日;北京市的条例规定,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延长生育假六十日,男方享受陪产假十五日。
在生育登记服务等方面,一些省份修改后的人口计生条例明确出台支持生育的规定。例如,江西省的条例明确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江苏省的条例规定,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
“对于生育成本要有合理分担机制,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司司长杨文庄说,在完善产假等生育假期制度的同时,放心便捷的托育服务、家庭育儿津贴、企业税费减免等相关配套措施要及时跟上,各级政府应加大生育支持力度、有所作为,积极投资于人口、家庭、生育领域,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多措并举,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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