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已整改到位,83%要求分阶段整改的问题已完成整改,要求持续整改的问题均制定了措施和计划……翻开21日出炉的2020年度审计整改报告,良好效果已然显现。随着审计监督地位日益提升,我国审计整改成效不断提高。新形势呼唤新作为,“长效型”整改应势而起。
作为审计工作的“最后一公里”,审计整改合规到位、扎实有效是推动党和国家决策部署落实落地的重要手段。近年来,虽然各地区各部门推进审计整改工作提质增效,但对整改工作不够重视、责任不够清晰、合力尚未形成、治标多治本少等问题仍然一定程度存在。
“长效药”就是要打破屡审屡犯、改而又犯的“怪圈”!只有这样,才能攻克审计整改中遇到的难题,以高质量整改成效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审计就像体检,不仅为了查病,更为了“治已病、防未病”。历史遗留、缺乏协调等审计发现问题的形成原因固然复杂多样,审计整改也很难一步到位、一蹴而就,但这些都不能成为执行有障碍、整改不彻底的借口。相反,要想实现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审计整改,必须建立健全长效整改机制。
让揭示问题与解决问题保持统一,审计机关绝不能在整改工作中唱“独角戏”。2021年,新修改的审计法,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等法律制度对审计机关、被审计单位以及其他相关单位的义务和责任进行明确、对审计结果运用进行强化,从而推动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凝聚整改合力,方能久久为功。近年来,随着审计全覆盖不断深入,审计项目和任务逐渐增多,特别是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等,往往涉及多个部门。因此,凝聚整改合力,推动“常态化”审计整改还需与长效执行的具体举措相互促进、共同提升。
改得好不好,关键看实效。整改不能只停留纸上,干打雷不下雨,而是要真招实招见“疗效”。从财政管理到预算执行,从民生资金到国有资产,面对审计发现的各种问题,“长效药”必须坚持标本兼治,推动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经得起时间考验,最终产生为中国经济行稳致远作出审计贡献的“特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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