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原市长陶淑菊,因与丈夫受贿2113万余元,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
看法新闻记者注意到,就在20天前,乌兰察布市原市委书记王学丰,因受贿1600余万元,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
作为搭班子的上下级同事,他们落马仅相隔半年,获刑时间也极为相近,堪称“有缘”。
(陶淑菊)
女市长5年敛财2000多万
巴彦淖尔市中院认定,陶淑菊利用担任乌兰察布市市长的职务便利,与其丈夫接受他人请托,为北京某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承揽项目提供帮助,并伙同其丈夫非法收受2113万余元。
故而,以犯受贿罪判处陶淑菊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宣判后,她未提出上诉。
看法新闻记者注意到,在2017年7月的开庭中,检方披露了陶淑菊丈夫的姓名——王文奇,并表示他已被另案处理。而且,检方当时指控他们夫妻共受贿2566万余元。待到法院宣判时,认定的涉案金额少了400多万。
(陶淑菊与黄兴国)
公开资料显示,陶淑菊出生于1962年3月,曾任赤峰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委副书记,二连浩特市委书记。
2011年3月起,她赴乌兰察布任代市长、市长,直至2016年4月落马。算下来,不到5年时间里,她与丈夫敛财超过2000万,实属惊人。
仅过一个月后,陶淑菊被双开:除了对抗组织审查、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之外,她还允许、纵容其丈夫在陶淑菊管辖的地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活动并谋取私利。
她的上级20天前刚获刑
值得注意的是,十八大以来,包括陶淑菊在内,乌兰察布这个地级市已经有至少4名厅官因贪腐而被抓。如果加上在自治区政协职位上落马的原副市长赵锦,该市的落马厅官数则达到5人。
2015年8月,乌兰察布市政协副主席肖万寿、原副市长薛培明,均因涉嫌严重违纪而接受组织调查。一年后,乌兰察布市市委书记王学丰被免去人大代表职务。官方称,他已因违法违纪被检察机关强制带走。
2017年2月,薛培明被开除党籍。官方通报显示,此人除了敛财收礼,还违规为已退休的妻子安排事业编制工作,并再次办理退休手续,而他自己在退休后违规在企业任职。
(陶淑菊)
2017年7月,兴安盟中院依法对薛培明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和肖万寿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滥用职权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进行了宣判。最终,薛培明获刑8年,肖万寿获刑19年。至于他们的具体涉案金额,目前并未公开。
看法新闻记者注意到,同样在兴安盟中院,2018年1月12日,乌兰察布市委原书记王学丰一审获刑15年。
1963年6月出生的王学丰2010年7月起履职乌兰察布,当了8个月市长,5年多市委书记。2011年起与他搭班子的,正是陶淑菊。
经审理查明,王学丰在担任杭锦旗旗委书记期间,违反国家相关规定转让国有资产,造成国家权益损失,构成滥用职权罪;王学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职务晋升和调整、企业经营方面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收受人民币1600余万元,已构成受贿罪。
(王学丰)
最终,兴安盟中院一审判决王学丰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至于原副市长赵锦,已于2017年底因涉嫌受贿、玩忽职守、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提起公诉。通报显示,此人与3名女性搞权色、钱色交易。
目前,他的一名情人已经被公开。这个名为李润枝、比赵锦小17岁的女子,向赵锦行贿129万,而且二人保持了长达11年的不正当两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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