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日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进一步推动首都经济专业人才发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出台《北京市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优化设置10个经济专业职称评价目录,首次增设正高级职称层级。
据悉,改革后,首次经济专业人员职称申报工作将于今年7月启动。本次改革立足于满足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和职业分类要求,设置了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运输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10个专业,满足高精尖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经济专业人员的评价需求,并将根据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时调整优化专业职称评价目录。
北京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北京结合具体实际情况,创造性地将经济专业人员分为“研究型”和“管理实践型”两类,对从事经济领域研究工作的人员,重点评价其提出和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问题、研究制定行业规划标准等方面的能力和贡献。对从事经济领域管理实践的人员,重点评价其开展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实践、人力资源服务实践的能力和业绩,以及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多年来,北京市经济专业人员职称最高只能评到副高级。本次改革增设正高级经济师职称,将拓展经济专业人员的职业发展空间。改革还明确,突出贡献的经济专业人员,可放宽学历、资历等条件限制,破格申报高级职称。
据了解,目前北京市共开设了25个系列共1100多个专业的职称评审,通过个人申报、单位推荐、评审机构审核、个人答辩、专家评议投票、验收公示、发放证书等流程,每年约有10万人参加职称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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