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原副院长马林昆“内外勾结大肆受贿,大搞‘期权腐败’”;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政协原主席贾国祥“刚退休一年,就以买房缺钱为由,向老板‘借款’100万元”……
记者关注到,当前一些腐败行为更具隐蔽性复杂性,某些腐败分子妄图以貌似合法的市场行为逃避惩处。相较于“一事一贿赂”的腐败,“期权腐败”因其期约性的特征,从而具有较强的预谋性,因而更具有隐蔽性。
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要求“主动应对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挑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从源头上截断“期权腐败”变现之路。
“等我退休以后再说吧”,为贪腐行为披上“隐身衣”,打起“时间差”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高压反腐态势下,有的人开始为其贪腐行为披上“隐身衣”,打起了“时间差”:在位时利用手中职权违规向请托人谋取不当利益,但并不要求当下立即兑付回报,而是在未来的某个适当时候再以某种方式予以套现。
“在职时替人办事,退休后收人钱财。”湖南省郴州市人防办原主任白广华就是大搞“期权腐败”的典型。据办案人员介绍,在职时每每有请托人想要感谢他,他总讲的一句话就是:“等我退休以后再说吧。”白广华利用担任郴州市人防办党组书记、主任的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提供便利和帮助,在其退休后多次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达327万余元。如在帮助商人廖某承揽工程后,廖某多次向白广华表示以后会感谢,白广华退休后,就以房屋装修款为由向廖某要钱,廖某分三次送给白广华150万元。
“在位时预约,转岗后兑现。”2021年12月被“双开”的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科学技术协会原党组书记谭炯,在任该区靖江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街道某公司负责人沈某某谋取利益。谭炯出资购买了该公司开发的一处房屋,当时没有买车位,沈某某问他是否需要,他称“这个车位现在不要,但是我以后需要,你给我位置好点的留两个。”2021年4月,谭炯调任区科协,其自认为已离开街道,便主动要求沈某某办理相关车位手续。后沈某某实际给予谭炯三个车位,一个赠予,两个以低价售卖,谭炯均予以收受。
到曾经“帮助”过的企业任职。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总经理骆旭升多次在拆迁补偿、资金借用、商标及股权转让等方面为商人张某谋划争取,张某则“投桃报李”,在得知骆旭升萌生离职念头时,主动邀请其到自己公司任职,并承诺给予其“安家费”。骆旭升辞去公职到张某公司任职,扣除手续费后,实得261万元“安家费”。
当“影子股东”。“影子股东”是指不实际出资或用不符合法定出资形式的要素出资,而占用公司一定比例股份的股东。近两年,江苏省无锡市纪委监委先后查处了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许亦武、滨湖区总工会原主席杨华庆、无锡蠡园经济开发区原党工委书记曹新华三名退休多年的处级干部。他们在资金出借、土地拆迁、股权转让等方面,为滨湖区某老板提供帮助。三人在位时暗地分别获取该老板许诺的5%、10%和3.57%干股,退休后获取相应利益。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分析称,“期权腐败”大多都滋生在土地使用权转让、工程招投标、产权交易及政府采购等重点经济领域,折射出一些领导干部“退休即安全着陆”的侥幸心理。他们手握实权时,为仕途安全伪装廉洁,不断经营人脉关系和资源,意图“放长线、钓大鱼”;离职或退休时收紧“渔网”,从曾经关照过的企业身上索取回报。
对于搞“期权腐败”的党员领导干部,不管其离职多久、身在何处,都坚决予以查处
先帮老板办事,等退休后再收钱——贵州省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王富玉采取“期权腐败”规避监督,却在退休3年后被查处。
在专题片《零容忍》中,老板对王富玉有承诺,说你现在在位不方便,退休之后我给你一些保障。退休后的王富玉一度认为其已安全着陆,遂主动打电话提醒这些商人老板,这个承诺你该兑现了。他毫不顾忌,过去还用现金,还得躲一躲;退休之后,直接的转账就来了。
然而,王富玉严重错估了党中央反腐败的决心和意志,退休不等于上了安全岛。2022年1月,王富玉以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期权腐败”收益灵活、隐蔽性强、潜伏期长、查处较难,严重危害政治生态,破坏社会公平正义。对于那些搞“期权腐败”的党员领导干部,不管其离职多久、身在何处,都必须坚决予以查处。
相较于“你给钱、我办事”“一手交钱、一手办事”等赤裸裸的权钱交易,“期权腐败”更具隐蔽性危害性。在无锡相关案例中,三位涉案人为掩人耳目,通过签订虚假股权转让协议、签订虚假投资入股收条、股份由其他股东代持、将部分干股转让至亲属名下、以亲属名义收受干股分红、事后多次假借出资入股等方式获利。整个腐败过程经过一系列伪装,账面“干净”且掩人耳目。
然而,贪腐手段再隐蔽,总会留下痕迹。无锡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称,这些障眼法给调查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专案组研究后决定,不在影子的迷阵里打转,而是反过来从源头入手,梳理相关涉案人明显异常的决策事项,再有针对性地调查获得利益的企业和他们的关联。这一调查策略抓准了相关腐败问题的核心。
华北电力大学国家安全与制度反腐研究中心主任杨海分析,在“期权腐败”案中,当事双方通常有“事先约定”,约定内容可简可繁,约定形式可书面可口头,约定主动方为领导干部或请托人。如陕西省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副局长何宝林曾退回受贿款,并与行贿者口头约定:“现在收钱不妥,等以后退休了你再扶贫吧。”
近年来,从运用大数据等手段进行分析比对,到健全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凝聚监督合力,再到拓宽监督举报渠道方便群众举报,相关措施不断完善,为提前预警、介入、调查“期权腐败”问题打下了坚实基础。
对“期权腐败”案件的严肃查处充分表明,搞“期权腐败”不过是掩耳盗铃,机关算尽但逃不过执纪执法者的“火眼金睛”。“干部任职有期限,惩治腐败无时限。只要伸了不该伸的手,拿了不该拿的钱,做了不该做的事,不管身在一线还是退休离职,都不会‘一笔勾销’‘既往不咎’。”杨海说。
健全领导干部离职(退休)后从业行为限制清单和报告承诺制度,为防治“期权腐败”扎紧制度笼子
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退(离)休后,其原有职权还会在一定范围、一定时期内产生影响或发挥作用,从防止利益冲突的角度,有必要对其离职或者退(离)休后的从业行为作出限制。
我国公务员法设立公务员离任回避制度,对公务员离职从业作出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中央组织部等四部门2017年印发《关于规范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的意见》,为公务员辞去公职后再就业划定红线,设立“地域”“行业”两道隔离墙:各级机关中原系领导班子成员的公务员以及其他担任县处级以上职务的公务员,辞去公职后3年内,不得接受原任职务管辖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中介机构或其他营利性组织的聘任,个人不得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其他公务员辞去公职后2年内,不得接受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中介机构或其他营利性组织的聘任,个人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六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活动”,“违反有关规定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等职务”,将根据情节轻重,受到从警告直至留党察看的处分。
严格落实有关规定,规范干部退休、兼职等行为。江苏省句容市纪委监委对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的党政领导干部到企业兼职(任职)从严掌握、从严把关,规范退休领导干部从业行为;加大离任审计力度,重点对离岗、退居二线、退休的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在重大政策执行和落实,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和效果,固定资产,“三公两费”等方面情况进行审计,设好权力的“防波堤”和“隔离墙”。杭州市萧山区纪委监委对相关纪法条规进行梳理,作为下基层讲党课的重要内容,要求领导干部自我约束在任时的用权行为,自觉遵守离任后的从业限制与职业回避制度。
织密织牢遏制“期权腐败”的制度“笼子”。今年2月,杭州市委印发《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业从政行为进一步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实施细则(试行)》,明确领导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休后,规定期限内严禁接受原任职务管辖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企业、中介机构或其他营利性组织聘任;严禁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严禁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等职务;严禁经批准在企业兼职的党政领导干部领取报酬、获取股权和其他额外利益等,并针对领导干部个人事项中配偶、子女等特定关系人从业、从事经营活动7类情况进行明确,同时要求健全领导干部辞去公职(退休)后从业行为限制清单和报告承诺制度。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截断“期权腐败”变现之路
“期权腐败”,说到底就是用权力入股,等着以后变现。出现“期权腐败”,原因之一在于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存在不足。郴州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侯儒结合白广华案分析,人防系统业务性强,内部较为封闭,缺乏有效监督,单位“一把手”大搞“一言堂”,再加上人防工程建设的特殊性给单位“一把手”及分管领导极大自由裁量权,这些都为其大搞“期权腐败”创造了土壤。
最大限度减少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体制机制漏洞,截断“期权腐败”变现之路。各级纪委监委推动主责部门紧紧围绕权力制约、资金监控、从政行为规范等,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进一步完善公共资源配置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减少行政权力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一些地方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动领导干部轮岗交流,防止形成利益“小圈子”,让“期权腐败”失去根基。
郴州市纪委监委督促市人防办开展人防系统行业整治,严格按照统一规范审批,特别是对于结建工程的易地建设严格专家论证程序。同时,简政放权推进“放管服”改革,目前防空地下室的审批权已下放到各县(市),避免权力过度集中。建立健全各项审批监督制度,梳理人防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将人防工程的行政审批,易地建设费审查、减免、缴纳,人防工程监理和安全质量监督验收等环节作为重点,强化监督制约,坚持标本兼治,完善人防系统内部控制、外部监督体系,坚决堵塞漏洞。
“不仅要给离职、退休后的行为定规矩,还要不断完善制度,让干部在任期内、在位置上想腐也腐不起来,从制度上彻底杜绝人为操作空间,让权力相互制约,一直处于有效的监督之下。”侯儒说。
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句容市纪委监委推进以案促改,对工程招投标、产权交易及政府采购等重点经济领域,采取多人监督、重点监控的方式,定期对涉及的项目、资金等进行审计,同时对关键岗位建立定期轮岗、回避轮岗机制。
联合职能部门,形成监督合力。江苏省盱眙县纪委监委联合组织、审计、人社等职能部门,进一步规范完善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退休从业、离任审计、轮岗交流等制度规定,并将领导干部违规在企业兼职(任职)取酬、退休从业取酬作为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深入挖掘“期权腐败”的重要抓手,建立靶向筛查、联动排查和定点核查三个工作机制,联合职能部门常态开展摸底清理,加强对重点人群的备案管理、就业去向、财产变化等关键环节的监管,督促党员干部特别是退休领导干部严格自律。
教育警示划红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工商银行纪检监察组制作警示教育片,让当事人现身说法,以为在职时不拿退休后慢慢兑现就是不违法,实则是掩耳盗铃,教育广大干部“期权腐败”行不通、切勿心存侥幸。盱眙县纪委监委以县住建局原局长汪海“期权腐败”案为典型,将警示教育课堂搬到法院庭审现场,组织乡镇、部门80余名“一把手”旁听庭审,将做深做实警示教育与加强“一把手”监督、整治“期权腐败”有机结合;开设离岗退养干部党纪法规专场宣讲,通过面对面的关爱谈心、沟通教育,让每一名离岗退养干部正确认识和对待手中的权力,真正做到明是非、懂规矩、守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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