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州之藏,江南无以逾之。”徽州文书档案是中国历史文化的重要遗产,在学界被认为与殷墟甲骨、战国秦汉简牍、敦煌遗书等具有同样历史价值。
安徽省黄山市是徽文化的主要发源地,在各级机构和民间散存大量的徽州文书档案。近年来,当地对徽州文书档案进行不断抢救与保护,但仍面临监管体制不健全、文书流失毁损等问题。为此,黄山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黄山市徽州文书档案保护条例》,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仅30条,直奔主题,形式简明。
这只是黄山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小快灵”立法的一个生动缩影。除文书档案保护条例外,还有古城保护条例、古建筑保护条例、农药安全管理条例等十几部有针对性的“小快灵”法规,紧紧围绕风景名胜、徽文化相关的特点,化繁为简,急用先行,推动了问题的解决。
“应急需、抓立法,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
“一粥一饭,当思来处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
2020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加强立法,强化监管,采取有效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
反食品浪费迅速成为社会各界热议焦点。黄山市人大常委会快速反应,充分利用地方立法权,仅用一个多月时间,当年9月审议通过《黄山市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条例》,用立法纠治“舌尖上的浪费”。
“黄山市作为安徽省立法制止餐饮浪费的3个试点地方之一,第一时间进行立法调研、起草、评估工作,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立法进程,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得到及时贯彻落实。”黄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原主任李原介绍,将条件成熟或最为迫切的议题纳入优先、加速立法之列,有效平衡了立法速度与现实需求的关系。
为解决一些迫在眉睫的问题,这样的“小快灵”立法还有不少。
4月的黄山,满眼春色,生机勃勃,从麻衣峰沿着步道往上走不远,就可以看到树姿婀娜的姐妹松。
姐妹松因树形修长,相依相偎而备受人们喜爱。可就在几年前,姐妹松、鹿角松等一批黄山松一度受到松材线虫病威胁。
为及早扭转黄山松受松材线虫病威胁的严峻形势,2018年4月17日,黄山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黄山市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以立法的形式回应了保护黄山市松林资源、维护黄山市自然生态安全的迫切需要。
“地方立法要想适应新时代新要求、具有蓬勃生命力,不必刻意追求‘高大上’的‘大块头’,不用拘泥于固定模式,可以根据本地区自身特点和地方法治需求,应急需、抓立法,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宏光说。
“黄山市人大常委会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更加符合宪法法律精神和党的方针政策,高度重视具有全局性、根本性、受到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立法项目,立足实际,注重实效,切实做到立良法、促发展、保善治、为人民。”李原表示。
“小切口”立法,发力准、效果好
五峰拱秀、六水回澜,院落错落、琅琅书声,走进黄山市歙县,山水汇聚,古牌坊、古民居遍布城乡,一派诗意景象。
黄山市一直将古城和风景名胜区保护摆在重要位置,市人大常委会把保护当地生态和历史文化作为推进地方立法的切入口。
2016年1月,黄山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上,刘宏军等20名市人大代表联名向大会提交了“关于提请启动立法程序,依法制定《歙县徽州古城保护管理条例》的议案”,呼吁立法保护古城。
“古城保护范围内,现有县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80余处,保护工作难度大。”“徽州古城是徽文化的瑰宝,依法保护古城,是历史赋予我们这代人的职责。”针对古城保护立法的必要性,代表们讨论热烈。
“关注老百姓急难愁盼问题,地方立法立足‘小切口’,集中解决反映最强烈、最普遍、最突出的立法需求。”黄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胡梦玲说。黄山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人大代表的立法建议,立法保护歙县徽州古城的建议很快被安排上议事日程。
经过反复调研论证,听取各方意见,2016年8月,黄山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歙县徽州古城保护条例》。
针对众多徽州古建筑得不到有效保护、濒临毁损、年久失修等问题,制定《黄山市徽州古建筑保护条例》;为加强齐云山、太平湖保护管理,制定《齐云山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条例》《黄山市太平湖风景名胜区条例》……在总结《歙县徽州古城保护条例》立法经验基础上,黄山市人大常委会又在徽州自然生态和历史文化保护等关键领域,进行了更多“小快灵”立法的探索。
“这些‘小快灵’法规篇幅不大,但立法目的明确,切口小、发力准、效果好,一部法规解决一个问题,将‘立得住、行得通、管得了’贯穿立法始终,对完整保护徽州历史文化、景区资源、风貌特色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黄山学院法学副教授郑文兵说,黄山市人大常委会制定颁布的一批体现地域特征、人文特色的“小快灵”法规,让徽风徽韵在依法保护中得到更好传承。
“真正做到群众期盼什么、立法就跟进什么”
“好香啊!”黄山市黟县宏村飘着阵阵茶香。
抬眼望去,一个个黄色防虫板整齐地插在满目碧绿的茶田里。
正在家门口炒茶的一名村民自豪地对记者说:“我们这里的茶叶不打农药,政府发放了防虫板。”
黄山茶叶不打农药,还得从2019年7月1日施行的《黄山市农药安全管理条例》说起。
“收来的茶,农药残留浓度高,严重影响了茶叶的出口。”
“长残留高毒高风险农药的持续使用,导致农业生态环境逐年恶化。”
…………
几年前,在黄山市祁门县召开的一场立法调研会上,当地茶农和茶商反映了茶叶销量不稳定和茶田生态受到破坏的问题。
黄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鲍周明介绍,2018年初,黄山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专家学者到乡村基层一线进行立法调研。调研发现,当地百姓对农药使用问题意见比较大。
通过进一步立法调研和评估发现,茶农反映的问题,在当地其它种植领域也存在,于是黄山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时间启动立法计划,希望通过明确的法规破解当地农药安全问题,为提升农产品竞争力、保护生态环境提供法律支撑。在这样的背景下,《黄山市农药安全管理条例》应运而生,2018年12月5日由黄山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近年来,我们很多立法选题都是在实地调研中发现的,通过与当地百姓和相关部门交流,走访人大代表,了解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和日常生活中的迫切愿望,抓重点、想办法,保证立法规划既体现当地特色,又力求务实管用。”李原说。
“《黄山市农药安全管理条例》施行以来,我们的检测成本大大降低,茶叶的质量更有保障,在国际市场上也更有销路。”又到了采茶的季节,黄山市人大代表、谢裕大茶叶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谢明之在茶山上忙了一整天。“今年的茶叶肯定能有个好销量。”谢明之看着刚采摘好的一车车新茶,满脸喜悦。
立法过程接地气,回应百姓关切。“为了保证‘小快灵’立法真正发挥作用,我们坚持开门立法,深入街道、乡村,不断开展实地调研、多层次座谈,多渠道广泛征集立法建议,真正做到群众期盼什么、立法就跟进什么。”胡梦玲介绍,为进一步敞开立法大门,推进精细化立法,当地建立了由60位专家组成的立法“智囊团”,确定11家基层单位作为首批基层立法联系点,在群众家门口搭建起反映立法工作意见建议的“直通车”。
(责任编辑:中国城镇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