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淮南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切实发挥医疗保障的兜底作用,绩效显著。截至上半年,全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累计受益328人次,补偿资金共为193万元,政策范围内大病保险支付比例达50 %以上, 为消除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了解,淮南市积极为大病保险“减负担”。今年淮南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为28098元,分段确定报销比例,最高报销为80%,且没有上封顶线。同时《药品目录》外的但属于临床治疗确需的治疗类药品费用,也视为合规医疗费用,也由大病保险资金按50%比例支付。上半年,全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报销金额占患者总医疗费用的16%。同时,跨省就医“同结算”。参保人员在省外定点医疗机构异地联网结算的住院医疗费用,只要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和符合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的,个人只需支付自付部分,剩余部分由医保中心与省外定点医疗机构结算。通过简化操作流程的方式,进一步提高补偿效率,较好地发挥了大病保险“守底线”的制度功能和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功能延伸的双重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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