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安徽省巢湖市纪委监委着力加强纪律处分执行工作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到位。今年以来,全市立案102件,已下达处分97人,其中,党纪处分84人,政务处分7人,双重处分6人,移送司法机关5件,全部执行到位。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机制健全职责分明。树立有案不查是失职、处分执行不到位也是失职的观念,建立健全保证处分决定执行到位的责任机制。市纪委明确一名副书记和一名常委靠前抓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和审理室主任负直接领导责任,审理室、检查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同时,明确受处分人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行政关系所在单位作为执行主体,具体落实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对处分决定拒不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单位,严肃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
把握时间节点,确保处分决定及时执行。规范执行手续,严格送达时限,在处分决定下达30日内送达受处分人,并向其所在单位或党组织通报,开展以案释纪警示教育。处分决定下达后一个月内,受处分人所在单位(支部)须向纪委报送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和相关执行附件材料,反馈处分执行情况。
强化协作配合,确保处分执行严格落实。健全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加强与组织、人社、财政、编办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明确各自职责和分工,形成处分决定执行的完整链条。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优势互补,形成落实处分执行的工作合力。
突出回访教育,确保纪律处分发挥实效。坚持教育与关爱相结合,既打“板子”又开“方子”,既体现执纪监督的“力度”,又体现组织关爱的“温度”,确保纪律处分发挥应有的震慑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政治、社会和纪法效果。
(责任编辑:中国城镇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