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纪委监委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多措并举,提高内部监督水平,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
强化管理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持严字当头,层层推动压力传导,督促各纪检监察组织“一把手”切实扛起干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抓好自身建设的全责、首责、主责。实行案件报批报备制度,不定期开展分级检查、案卷抽查等,实现履职情况规范化管理。
创新监督方式。严格内部监督,制定《蓟州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建立执纪监督、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制度机制,严防执纪监督权力滥用。明确提出“十严禁”纪律要求,并在信访大厅、党务公开栏、党员活动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广泛宣传,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扩大监督范围,采取基层走访、组织谈心谈话、入户家访等形式,及时关注纪检监察干部生活圈、交际圈,敏锐发现反常情况和苗头性问题。
加强联动配合。从源头入手,干部监督室与组织部协力把关,做好选人用人、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谈话谈心等工作。区委巡察办针对巡察中发现的纪检监察干部问题,与干部监督室做好情况对接;各执纪监督室在对联系单位开展日常监督过程中,发现纪检监察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干部监督室反馈报告,加强信息共享、协调配合,构建联动机制,形成强大合力。
坚持严管厚爱。积极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对纪检监察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通过谈话函询、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及时给予校正,敲响警钟。对纪检监察干部出现的违纪违法问题,一经发现,从严查处,绝不姑息,并及时通报曝光,切实让干部受警醒受震慑。实行干部处理回访制度,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坚决杜绝“一处了之”“不闻不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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