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科技厅、发改委、教育厅、财政厅等部门联合发文,在45所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推广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改革将“向一切制约成果转化的顽瘴痼疾开刀”,探索赋予科技人员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从根本上提升高校院所科研人员转化科技成果的积极性。
记者4日从四川省科技厅了解到,此次“混改”试点单位从原来的20家扩大到45家。针对科技成果转化领域中存在的权责利不明、动力不足、顾虑多等顽疾,四川聚焦建立“先确权、后转化”的有效机制,大胆先行先试,最大限度发挥市场配置创新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引导科研人员从立项、科研时就注重成果转化。
记者发现,此次改革核心内容有两点,一是对于接受企业、其他社会组织委托项目形成的职务科技成果,允许合同双方自主约定成果归属和使用、收益分配等事项;合同未约定的,职务科技成果由项目承担单位自主处置,允许赋予科研人员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
二是对利用财政资金形成的职务科技成果,由单位按照权利与责任对等、贡献与回报匹配的原则,在不影响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探索赋予科研人员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
此外,为培育壮大职业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队伍,四川还提出了“技术经理人”概念,鼓励试点单位自主设置岗位和职称,并可从科技成果转化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5%的比例用于奖励。
2016年四川在20家高校院所启动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截至目前,试点单位累计完成职务科技成果分割确权400余项,作价入股创办创新企业近60家,带动企业投资近30亿元,有力推动了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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