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房地产销售行为和房地产中介的有效监管,日前,邯郸市出台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的意见,开展全市房产交易市场专项整治,规范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衡健康发展。
所有用于销售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均列入监管范围,对商品房销售实行全程监管,对房地产交易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实施顶格裁量严厉处罚,加快建立房地产行业信用体系,实行“黑名单”制度,对违法违规企业及其负责人进行有效震慑,保障百姓购买正规合规合法住房。
对未取得土地或规划手续就开始违法销售的项目,发现后应及时报告辖区公安部门,涉嫌刑事违法的立案查处。对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设立销售场所(含咨询中心、接待中心、城市展厅等)的,依法查封或拆除。
对已取得土地和规划手续,尚未取得预售许可手续提前违规销售的项目,通过责令整改、约谈企业负责人、列入黑名单、公开曝光等方式严肃处理,城管执法部门依法依规对违法行为严厉处罚。对部分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在售房地产项目,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制止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楼栋进行宣传展示的违法行为。
对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项目,行政审批机关应及时将相关审批信息在网上公示,相关部门对项目开盘日进行联合监控,通过金融部门技术手段等方式,对项目销售账目进行调查取证。发现有预售许可日之前入账的,按违规销售严肃处理。
(责任编辑:中国城镇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