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成为上海人的社交新话题,这一改善环境节约资源的新举措未来如何向全国推广,记者28日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获悉,到2020年底,先行先试的46个重点城市,要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这46个重点城市包括: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石家庄、邯郸,太原,呼和浩特,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南京、苏州,杭州、宁波,合肥、铜陵,福州、厦门,南昌、宜春,郑州,济南、泰安、青岛,武汉、宜昌、长沙,广州、深圳,南宁,海口,成都、广元、德阳,贵阳,昆明,拉萨、日喀则,西安、咸阳,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市。
据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继续投入213亿元加快推进处理设施建设,满足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需求。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关注垃圾分类工作,在2016年12月21日召开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14次会议上,明确要求“推行垃圾分类制度”。
2019年6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对垃圾分类作出重要指示,从国家战略和国家高质量发展的高度,深刻阐明垃圾分类的极端重要性,阐明做好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方针、治本之策和工作目标,思想深邃、高屋建瓴、内涵丰富,具有很强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指导性。既是做好当前形势下全国垃圾分类工作的总指针,也是新时代深入推进全国垃圾分类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根本遵循。
2016年底以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始终不渝、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会同有关部门全力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在中央单位等公共机构率先垂范和46个重点城市示范带动下,全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由点到面逐步推开,取得初步成效。
截至目前,134家中央单位、27家驻京部队和各省直机关已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46个重点城市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正在逐步建立,已配备厨余垃圾分类运输车近5000辆,有害垃圾分类运输车近1000辆,并将继续投入213亿元加快推进处理设施建设,满足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需求;各重点城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入户宣传覆盖家庭已超过1900万次,参与的志愿者累计超过70万。
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民生调查”课题组2018年对46个重点城市的入户调查结果,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的家庭占38.3%,较2017年增长11.4%。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真梳理、系统总结46个重点城市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和做法,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商务部、教育部、中央文明办、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19〕56号),部署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要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各项工作。
据悉,已经确定的垃圾分类工作目标是:到2020年底,先行先试的46个重点城市,要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其他地级城市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22年,各地级城市至少有1个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各区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2025年前,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要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艰巨,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会一劳永逸,需要长期坚持、不断投入,久久为功地抓下去;需要加强引导、因地制宜、持续推进,把工作做细做实。
下一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多措并举全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一是用综合的、全局的思维统筹考虑,以党建为引领,推动“一把手”亲自抓。二是切实从娃娃抓起,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等生态文明教育。三是以社区为着力点,加强主动宣传,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四是加快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完善垃圾分类技术设施标准,加强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各环节有机衔接。五是加强法制建设,通过推动立法加强源头减量,提升生活垃圾全过程管理水平。
(责任编辑:中国城镇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