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OxSpider
  • 杭州:垃圾分类处罚不良信息将纳入信用档案_城镇化建设网-城镇化建设宣传门户网站
    欢迎访问城镇建设官方网站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首页
    时政新闻
    城镇文化
    部门互动
    论文发表
    证件核查
    今天:
    西部频道
    您所在的位置:主页 > 文章 > 部门互动 >

    杭州:垃圾分类处罚不良信息将纳入信用档案

    时间: 2019-08-03 20:25 作者:中国城镇建设 来源:未知 点击: 1013次

    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日前审议批准修订后的《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该条例明确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信息纳入个人信用信息系统的制度。

      据了解,杭州市2010年起全面推行垃圾分类。2015年12月《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开始施行。

      此次修订后的条例给出了新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分别是有害垃圾(红桶)、可回收物(蓝桶)、易腐垃圾(绿桶)和其他垃圾(黄桶)。

      条例指出,违反规定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此外,杭州市还加大了对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的处罚力度。条例规定,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违反规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条例规定受到的行政处罚,依照《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应当作为不良信息的,依法记入有关个人、单位的信用档案。

    (责任编辑:中国城镇建设)

    国际新闻

    更多>>

    民生新闻

    更多>>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广告服务 | 业务范围 | 版权声明 | 后台管理 | 查询系统
    电话:010—88726325 邮编:100043 邮箱:zgczjs@163.com 传真:010—88726325
    Copyright©2013 www.zgczjs.cn Inc. 京ICP备19052759号-1 All Rights Reserved.城镇建设网
     技术支持:北京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