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兴和县立足县情实际、聚焦目标任务,全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极大改善了全县农村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
兴和县由扶贫、民政、残联、住房和城乡建设4部门联合认定4类重点对象农户身份,建立改造台账,实现认定精准,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印发的《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严格执行农户自愿申请、行政村民主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公示、县农房危改小组审批公示的审批制度,明确了危房改造的工作原则、审批流程、质量要求、建设标准、资金管理,成立9个农村危房改造派驻工作组,以乡镇为单位对危改评定、档案建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管理及竣工验收工作一包到底。同时利用微信平台组织工程施工方、监管方、危改户建立微信群,每天通报工程实施情况,实时掌握工程进度。
针对在定期、不定期抽查危房改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各乡镇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各乡镇严格按照《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乌兰察布市农村牧区危房改造技术导则》、《兴和县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兴和县农村危房改造新建房屋施工图册》的质量要求施工。未按要求施工的,立即停工整改,确保工程质量。
截至2019年,兴和县共计改造农村危房2.8万户,完成投资11.2亿元。其中2019年实施危房改造4912户,含“4类重点对象”3212户,占全市23%,共完成投资1.96亿元。
(责任编辑:中国城镇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