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了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将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切实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
据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的反馈,仍有相关部门未执行保证金预留比例下调至3%的要求。为此,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对全省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调整后落实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违规行为,将进行严肃处理.
(责任编辑:中国城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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