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定按照通知单上的要求,对我单位存在的廉政风险点逐一认真整改到位,坚决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人接到区纪委监委下发的蓝色告知单后表示。
为进一步提升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综合实效,有效破解日常监督难题,近日,抚州市东乡区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创新,下发《东乡区纪委监委“四色”监督工作实施办法》,明确规定监督对象、监督内容、监督方式,有效促进相关单位规范履职,着力构建监督规范化精准化,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四色”监督单涵盖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上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重点领域和关键部门履责用权情况及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根据全区各单位履职情况分别由区巡察办、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制发,进行“蓝、黄、橙、红”四色预警,即蓝色《工作告知单》、黄色《预警提醒单》、橙色《限期整改单》、红色《追责问责单》,实行一事一单一落实,要求有关单位接到监督单后15个工作日内必须完成整改,接到橙色《限期整改单》以上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背书向区纪委监委反馈情况后,还须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分管(联系)的区领导,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监督。
为确保“四色”监督单制度落到实处,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对“告知-督导-整改-反馈”进行全程跟踪,实行一月一汇总一报告机制。对收到监督单后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追责问责,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并在全区范围内通报曝光,列为作风整顿、日常督查、巡察回头看重点对象,同时将监督单整改完成情况作为单位年度考评、个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截至目前,共向31个单位下发“四色”单44份,督促相关单位健全制度49项,推动整改问题51个,组织处理14人。
今年以来,东乡区纪委监委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创新监督方式方法,一方面推动各单位完善工作职责、业务规程、廉政效能等规章制度,让监督执纪有章可循;另一方面以监督单的形式,对各项工作进行预警监督,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分析原因,建立整改台账,通过解决一个问题、规范一项工作、完善一批制度,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对监督单位实行‘四色’管理监督机制,重在严明纪律,倒逼责任落实,抓关键、盯少数,防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缺位,促进全区党员干部依法依规履职。”该区纪委监委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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