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江苏省泰兴市委巡察机构始终坚持“推动解决问题是巡察工作落脚点”的工作理念,把巡察整改体现在责任落实上、问题解决上、跟踪管理上、群众满意上,做深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
紧盯“一把手”履职,压实整改责任。该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要求,将“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等情况纳入巡察监督重点,建立市领导与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开展谈话预警机制,听取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汇报巡察反馈问题存在原因、整改举措等,当面交责、督责。同时,对巡察整改过程中单位“一把手”发生调整的,及时发送整改“提醒函”,督促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做到“新官理旧账”。今年以来,市领导先后与2家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开展提醒谈话,督促其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把巡察整改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一体推进、一体落实。
突出“两类”重点,点面融合推进。统筹抓好巡察发现个性问题精准整改、共性问题前置整改。坚持对个性问题靶向发力,紧盯被巡察单位职责使命,在“专”字上下功夫,做到巡察发现问题向被巡察党组织、行业主管部门“双反馈”,巡察整改情况向分管市领导以及纪委监委、组织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双通报”,推动被巡察党组织和相关部门举一反三,加强监管、堵塞漏洞、完善制度,提高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坚持把解决共性问题与完善制度、强化治本结合起来,梳理归纳上一届市委巡察中发现的基层党建、队伍建设等问题,开列5个方面18个共性问题清单,指导推动全市各级党组织对照自查自纠,并把整改进展和成效纳入后续巡察监督的重点。各级党组织通过开展共性问题专项整改,制定完善议事规则、公务用车管理等各项制度44项,有力提升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实施“三色”标注,动态跟踪督办。以“绿黄红”三色标注为抓手,建立巡察整改情况动态跟踪、月度报告机制。其中,“绿色”代表已报结完成整改事项,“黄色”代表正在整改事项,“红色”代表未能按照既定时间节点完成整改事项。每月及时将“红色”标注事项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对需要重点督办事项向相关分管市领导汇报,提请抓好分管领域整改事项落实。今年以来,先后报告整改进展情况5次,提请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工作会议1次,现场督办整改进展情况3次。通过动态跟进摸底数、月度梳理督进度、常态长效抓推进,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做实“四方”评议,检验整改成效。坚持将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作为评价整改工作的重要指标,邀请被巡察党组织中层及以上干部、特约监察员、服务对象代表以及相关职能单位负责人等参加整改成效评议活动,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举措、成效进行现场质询,确保整改真改实改。今年以来,先后对3个乡镇30个村(社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效开展群众评议工作,反馈评议发现问题210条,提出意见建议93条,推动解决民生实事12个。同时,将评议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纳入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重要内容,及时跟踪督促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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